[南通市]2005年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事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05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通[2004]245号)精神,为做好2005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2005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市人事局和市国税局、地税局共同负责。市人事局职称部门和市税务管理部门负责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组织实施。教材征订与培训工作由市税务管理部门负责。
二、考试时间及考点
2005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05年6月17日下午和18日、19 日全天,共两天半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及考点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2005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仍设《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5个科目。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即考5个科目的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只考2个科目的(《税务代理与实务》、《税收相关法律》)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四、报考条件
(一)根据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发[1996]116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人发[1999]4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人办发[1999]104号《关于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补充规定的通知》精神,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以下要求掌握:
1、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1)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即指从事经济、法律工作,具体包括从事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等工作。下同)满8年者。
(2)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专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6年者。
(3)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4年者。
(4)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2年者。
(5)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1年者。
(6)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7)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者。
(8)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已取得税务师执业证书,虽在税务代理机构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工作,但不符合免试条件者。
2、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3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2个科目的考试。
(1)按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已取得税务师执业证书并在税务代理机构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
(二)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7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考生,其报名条件应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条件;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五、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税务代理实务》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全部在试卷上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地点。考生严禁携带BP机、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场,一经发现即按作弊论处。各地报名时要公示此要求。
六、报名工作
(一)报名时间:2004年12月22—2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地点:
南通市区报名点: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市青年西路21号金桥大厦东4楼);
海安县报名点:海安县人事局(海安镇中坝南路10号)
如皋市报名点:如皋市人事局(如城镇宁海路201号)
如东县报名点:如东县人事局(掘港镇日晖东路9号)
通州市报名点:通州市人事局(开发区银河路28号)
海门市报名点:海门市人事局(海门镇解放东路128号)
启东市报名点:启东市人事局(汇龙镇人民中路635—8号)
县(市)考生报名信息于12月27日前上报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根据上级要求,今年的报名工作采用当场摄像(照相)的方法采集考生图像信息,实现报名表、准考证、考场签到表、证书、考试人员信息库使用同一张照片。请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及1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备用)前往报名点报名。
(三)报名程序:
1、新报考人员填写《2005年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并填涂报名信息卡,携带下列材料即可办理报名手续:
(1)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限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专业);或者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4)本人近期1寸照片1张。
2、老考生只需填写《2005年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并填涂报名信息卡(注意:请务必填涂上年度档案号,否则将被视为新考生,往年所考的成绩一律作废),提供身份证及上年度准考证并缴纳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即可办理报名手续。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苏价费函[2002]9号、苏财综[2002]5号)精神,2005年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仍按每人每科42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纸[卡]费等)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报名工本费按每人3元收取。
考试成绩查询: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
二OO四年十二月十四日